专业律师
联系我
婚姻继承

离婚后可以再起诉分割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5-11-08 22:28:38点击次数:

一、以下情形下,离婚后可以再起诉分割财产:
 
1.离婚后,一方发现离婚时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二、如有以上情形,离婚后再起诉要求分割财产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
 
1.离婚后,一方发现离婚时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财产的,可以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在一年内起诉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