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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补偿金约定不明或约定过低的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认定

发布时间:2018-11-01 22:54:12点击次数: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确定了竞业限制协议应当约定补偿金的原则,并未明确规定补偿金标准,意味着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该约定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规定,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依约遵守了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双方没有约定补偿标准或约定的补偿标准低于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标准,劳动者请求按照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标准补足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