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联系我
劳动工伤

值班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吗?

发布时间:2019-11-25 23:15:45点击次数:

一般情况下,值班不能要求支付加班费。

一、值班(“备勤”)与加班的区别
1、加班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能边休息边工作,且相应的加班费计算及支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值班(“备勤”)则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者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仅是处理突发性事件中与劳动者本职工作内容相关的事务。值班期间可以休息,且相应的值班待遇一般是根据企业的内部规定或与劳动者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3、区别:加班的特点是工作为常态,而值班的特点是工作系突发性、临时性及短暂性,在没有出现突发性状况的情形下,休息状态甚至可以延续至值班截止时间。另外,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值班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因此,值班并不等同于加班。
 
二、法律依据
1、目前,针对“值班”、“备勤”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鲁高法[2010]84号)第37条:“下列情形不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的范围:
(1)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特殊需要,经劳动者同意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